2020年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以下,对环保企业来说有利好偏向的信息,请收悉:
1、持续推进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年降低5%
差别化电价目前已经成为倒逼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降耗改革的重要手段,耳熟能详的就是钢铁行业实施差别化电价的消息,而这样的政策也在向所有高耗能行业推广,节能环保改造的空间进一步放大。
2、金融支撑
意见中提出了不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策略,包括通过银企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科技和知识产权保险补助、科技信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拓展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创新信贷风险政府担保补偿机制;促进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鼓励产业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等。
从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历史,以及其本身的性质来看,“小而美”占据比例大,市场集中度明显还不够的特点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作为环保产业的中坚力量,“小而美”的发展直接牵动着产业走向,也是稳扎基础的重要阶梯。
自2018年开始,业界就被“国资大举进驻”,以及“环保上市民营企业十不存一”的现象刷屏,究其内在原因,是一次资源整合的混改,也是一场加固资金链的博弈。整个环保市场都在观望,中小规模的环保企业究竟会在新一轮变局中走向什么样的未来。
而我国,开始频频向市场,不仅是环保市场,发送讯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此后就开始了“保驾护航”之路,尤其在融资方面,这也掐中了环保产业的要害,包括建立科创板,发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等,引导中小微企业增强内生动力,也维持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本次意见就指出了积极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支持民营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和融资;鼓励各地设立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等风险分担机制等路径。
3、鼓励产业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环保产业基金,这也是近几年来比较火的概念,尤其是“长江大保护”这种战略专项基金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背景下,以市场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的模式成了备受关注的焦点。
与上述金融支持的类型相似,意见明确表示,要更好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基金以及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作用。
4、传统产业升级
“向智能、安全、绿色、服务、高端方向发展”,这就是意见提出的升级方向,一如既往没有跳出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大框架。意见尤其点名了【推动石化产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推进老旧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及老旧船舶更新改造】、【支持危化品企业改造升级】。
现代化经济方式的改变早有铺垫,近年来绿色生产、清洁生产方式引领了新一轮变革。作为一个2017年行业利润平均增速超过50%,2018年前三季度贡献了全国规模工业主营收入12%以上的“大户”,石化产业得到重点关注也无可厚非。
当然,同样从石化行业的角度来看绿色发展成效。一方面,外援工业增加值的能耗和重点产品的单位综合能耗都在持续下降;COD、SO2、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连年下降;另一方面,工业废弃物,以及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比例都在上升。
如淘汰高汞触媒,镉盐清洁生产工艺比例超过8成,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超4成,废硫酸实现全回收利用,危化品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高,新能源、新材料的创新进展喜人等成就比比皆是。
由此,可窥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冰山一角,来自新政的支持又为环保业务的渗透推开了新窗口。
5、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项目投资
“对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设置针对民营资本差别待遇或歧视性条款的,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不予资金支持”,环保界关于“陪跑论”,甚至于“陪跑都没资格”的讨论都可以歇歇了。民营企业在自强的路上,正在获得更平等的发展空间。
为此,意见还特别指出,积极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参与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污水垃圾处理等工程建设。同时,意见也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海外项目投标。
6、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
直言放宽准入还不够,意见更是点出“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至于后续放开行为如何落实,企业可以保持关注。
另外,还有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经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参与新基建等,都会为环保民营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